4月24日下午,福清市人民法院召开妇委会成立暨第一次妇女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福清市人民法院首届妇女委员会委员。
会上,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邵东宣读了福清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同意成立福清市人民法院妇女委员会的复函》。大会审议通过《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妇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名单。(会议现场图)
会议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选举产生了福清市人民法院首届妇女委员会委员。
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林榕当选妇委会主任,并作表态发言。一是加强学习意识,提高学习能力,有效增强妇女同志的党性、修养和素质。二是主动创新工作,强化服务水平,全力维护全院妇女同志的合法权益。三是端正工作作风,树立典型形象,有效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党组书记、院长李杰向大会胜利召开及当选的首届妇委会成员表示祝贺,并向新成立的妇委会提出几点要求:
第一,妇委会委员要尽快进入角色,熟悉妇女工作,以提高女干警职工综合素质为内容,积极组织女干警职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培树一批先进典型,为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妇委会要把提高女干警职工的整体素质,作为妇女工作的重点,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使女干警职工在学习中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论素质,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妇委会要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切实发挥好妇委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妇委会真正成为“领导信任、妇女拥护、群众认可”的基层妇女组织。
第四,要把妇女工作列入法院整体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和保障,充分调动和激发妇女干警职工的工作热情。
妇委会将不定期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妇女队伍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人文关怀,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体公益活动,丰富妇女业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