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春风和暖。伴随着春天的暖意,斑斓的春色扮靓了福清法院。在福清法院院内,春光明媚,繁花盛开:成簇的凤凰花、绚烂的樱花、苍劲的榕树……在蓝天白云映衬下,形成一幅幅多彩多姿的美丽画卷。
近年来,福清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认真履行审判工作职能的同时,把美化办公环境作为建设文明和谐机关、展示机关形象、提升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被授予福州市最美庭院单位称号。
领导带头,“以院为家”。一直以来,福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杰始终要求全体干警“要以院为家”、并身体力行,带头组织干警自己动手在院内植树、除草、护理绿化苗木、清扫家园,通过“以院为家”的集体劳动,增强了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观念,提升了干警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造景布绿,塑造精品。福清法院抓住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机关庭院美化、绿化工作。走进福清法院,一块块奇石掩荫在花红柳绿间,庭院面貌焕然一新,令人心旷神怡。中央绿色圆形旗杆底座造型,用心打造的东西两边小公园,造型各异的花草树木,让人倍感清新舒畅,同时也寓意着法院审判事业生机勃勃的发展景象。
景美心美,温馨服务。福清法院创建和谐从点滴做起,服务群众从小事做起,一盆花,一片绿,一个指示牌,一种温暖,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前来办事的老百姓深感亲切,倍感温馨。一个招呼,一杯开水,一个微笑,践行了高效、阳光的司法理念。
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以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法院形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 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