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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夫妻闹离婚 无声调解续姻缘
作者:融法  发布时间:2020-05-15 16:10:48 打印 字号: | |

 

“我女儿、女婿都是聋哑人,真的很感谢法院做了这么多工作,他们这一家人又可以团聚在一起了!”曾父在女儿的离婚纠纷处理结束时感激地说道。近日,福清法院以圆桌审判方式进行了一场聋哑人夫妇离婚案件的庭审。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原告曾女士表示自愿撤诉,本案纠纷圆满解决。

据了解,这是清流法院移送福清法院管辖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目前在福清市务工维生。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福清法院赵法官邀请精通手语的福清市特殊教育学校高级教师作为翻译人员到庭协助法庭审理。黄老师通过手语及时将法官的告知和询问传达给当事人,并准确地向法庭反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原告曾女士诉称,她与被告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后,育有两女一子,后于2013年1月30日登记结婚。杨先生脾气暴躁,有赌博恶习,她在外做生意还要照顾三个孩子,杨先生不仅不帮忙,经常晚归,还向曾女士要钱赌博,不听劝阻,导致双方感情恶化。而被告杨先生辩称,曾女士所述不是事实,他不同意离婚,自己与妻子是有感情基础的,希望曾女士看在孩子份上与自己长久以来的感情不要离婚,给自己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也让孩子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

庭审结束后,在分别询问原、被告已年满8周岁的两个女儿的意愿时,孩子们都流下了眼泪,请求法官阿姨不要判爸爸妈妈离婚,二女儿甚至泣不成声,以致于没法回答问题。见此情景,虽然立案后不久已经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没有成功,赵法官再次在亲情会见室开展调解工作,制定了分头调解方案,将原、被告分别约至法庭,详细了解他们各自的想法,找出案件的症结。最终在双方当事人长辈的劝说、孩子们的恳求和法官、翻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杨先生用手语向曾女士和孩子们作出承诺,保证改正错误,曾女士则表示愿意和好并自愿撤诉,一家人高兴而归,当事人家属连声向法官道谢。

近年来,福清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探索新的民事司法服务方式,强化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彰显司法温情,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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