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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拘联动”促执行 刚柔并济促调解
作者:福清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11 08:35:2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福清法院与福清公安局强化院局联动,构建执拘联动暨矛盾联动化解机制,打通执拘联动流程,优化送拘收拘环节,扩大执拘威慑效果,在有效化解涉执矛盾纠纷的同时,稳步推进 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成效。近日,福清法院与福清市公安局通过该项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借款合同执行案件。

林某与卢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卢某偿还林某借款22万元及利息。但因卢某始终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林某向福清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卢某财产展开线上线下全面调查,但并未发现卢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同时在与村委沟通了解中,执行干警得知卢某常年在外,下落不明,至此该案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卢某下落及财产线索实行公开悬赏。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于近日接到卢某行踪线索后便第一时间驱车前往现场,成功拘传到卢某。

执行干警将卢某带至法院后,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卢某表示工程项目均未回款,没有还款能力,给出需有款项到账才能还钱的调解方案。但因调解方案不确定性大,林某并不同意。福清法院遂依法作出执行决定,对卢某拘留15日,同时将拘留决定告知了卢某家属。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拘留所民警,开通绿色通道快速送拘。

成功拘留后,执行工作并未停止,而是延伸至拘留所继续进行。执行干警通过执拘联动绿色通道,将相关文书与拘留所内管教民警共享,开展拘中调解工作。收拘期间,执行干警、管教民警线上互动、信息共享、同向发力,由管教民警对卢某开展教育说服工作,执行干警与卢某及其家属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卢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卢某家属也积极与林某协商,表示愿意代为偿还。在拘留五天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卢某家属代卢某偿还20万元,剩余款项由卢某家属担保还款。执行干警全面评估案情后,向拘留所出具《提前解除拘留措施通知书》,依法提前解除对卢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福清法院与福清市公安局建立“执拘联动”以来,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促使68人自动履行债务或达成和解协议,到位金额1447.13万元。


 
责任编辑: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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