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宏路法庭于2018年起专门管辖福清市内所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案件及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为不断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实效,于2021年起试行“审执一体”专业化工作机制,由法庭直接立案执行生效裁判,实现道交纠纷治理从“分散式”向“一站式”转型,切实打通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最后一公里”。机制推行至今,道交案件判后申请执行率由19.8%下降至10.8%,执行到位金额由508.01万元上升至712.91万元,同比提升40.3%。
综合治理 建立联动机制
2019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强调应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宏路法庭依托党委政府,将执行工作靠前做实,提升执行实效。
“在执行前端设置调解程序,可以利用多元纠纷合力,尽量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按照过往经验,案件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未必能取得理想的社会效果。在执源治理方面,宏路法庭牵头多元调解资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福清市司法局副局长刘道全对宏路法庭执行工作点赞认可。
如何将道交的执行工作做好?宏路法庭在探索“审执一体”之初就明确思路,必须依托党委政府,改变单兵作战模式,将道交执行工作融入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的大格局之中。因此,2021年9月宏路法庭向福清市委政法委专题报告要求建立交通事故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协调市公安局、司法局、银保监组等部门,共同入驻福清市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调处中心),并通过制作道交月报,定期向福清市道安办通报道交执源治理,形成法庭主办,多部门参与道交执行的联动机制。
联动工作就是联动治理,联动治理就是共同受益。宏路法庭推行多方共治的执行格局以来,不仅当事人获得感提升,参与部门也实现增效减负。这方面交警大队深有感触。“在还未构建多方参与的调处中心之前,调解率并不高,我们民警调解工作压力大,宏路法庭联合各方靠前指导调解,交通事故自动履行率变高,受害人及时得到赔偿。同时规范了调解受理入口,我们办公场所秩序得到改善,减轻了警力投入,让我们受益不少。”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薛闽海坦言道。
源头调解 减少成讼案件
执源治理的源头是诉源治理。如何有效降低道交案件申请执行比例,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从而有效提升执源治理成效?经过思考,宏路法庭将发力点放在道交纠纷形成的第一关口上,以增调促减执。
“小林,案件调完后对方钱汇给你了吗?”宏路法庭电话回访某交通事故原告。
“拿到了拿到了!保险公司隔天就把钱打给我了!感谢你们啊,让我免去了这么多麻烦。”小林在电话那头忍不住一个劲地表示谢意。
小林是某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治疗后经鉴定机构认定其构成九级伤残,小林随后起诉到宏路法庭。在立案窗口,小林有点担心地询问工作人员:“听说咱们法院有的案件判完后钱不一定好拿回来啊?我这次住院自己垫了不少钱唉!”工作人员立即安慰道:“您不用慌,这个案件我们看过案情不复杂。我们会委托到多元调处中心那边,调解员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会帮忙调解,有需要您还可以申请我们法官一起调解。”
宏路法庭随即将小林的案件委派至多元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员与行业调解员迅速组成调解专班,组织本案保险公司、肇事方参与调解,就该案的各个赔偿项目各方快速达成一致。因小林担心的赔偿款何时给付问题,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三日内需将款项汇至老林名下银行卡。隔天小林便收到本案全部款项,“调得快!钱给得快!”小林止不住夸赞。
小林的案件是宏路法庭在执行上有效抓前端的生动写照。做好执源治理,宏路法庭不是仅被动等待案件判完再去执行,而是在源头上就减少执行案件成量,让老百姓更早、更快拿到钱。为此,宏路法庭牵头在交警大队一楼大厅重构调处中心并派驻专业团队管理,协调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保险行业工作人员、律师10余名人员驻点调处中心,清单式调解并跟进履行情况。多方共建施力下,2022年至今调处中心成功调解1373件,自动履行1360件,自动履行率99%,个案平均用时9.6天,实现大多数道交案件在成讼前当事人权益就已落实到位。
诉中配合 优化审执互动
审理是执行的“前奏曲”,如何谱好“前奏曲”,为后半场的执行打好底,宏路法庭通过加强释法说理,稳定诉讼预期,促进判后自动履行。
“我建议你在答辩中主张的赔偿金额还是要参考省法院发布的标准,目前我省的各级法院都在参考这个规定。”王凤翔法官在案庭前调解中,提醒该案被告小张。
该案是小张骑驶无保险两轮摩托车致原告老王受伤,小张负全责。但小张不认可老王主张的赔偿金额,其提出的赔偿金额又距离老王的主张相差较多。于是王凤翔法官予以提醒,并将省法院公布的相关标准给小张,随即庭审正常进行。
开完庭的隔天,小张主动致电宏路法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提出具体的调解方案。由于该方案在赔偿总额上与昨日的相比有较大提升,接近老王主张的总金额,王凤翔法官随即联系老王,该案于当日顺利调解并履行完毕。
法院生效裁判主动执行率较低的原因在于,尽管法院判了,但是当事人对判决不认可的现象比较普遍。而道交案件相较于其他民事案件,在赔偿项目的计算上有可供参照的较为明确的标准。因此宏路法庭抓住案件类型特点,通过“强说理、稳预期”,努力让当事人主动认可法院裁判。对于进入审理中的案件,宏路法庭组成“1+1+1”(法官+助理+书记员)答疑团队,即每个案件的当事人从立案开始,均可向答疑团队成员咨询诉讼事项,保证“来访有人接,联系有人回,提问有人答”。
除此之外,宏路法庭用好“执行保全﹢督促”机制,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2021年至今共裁定保全与先予执行共22件298万元,为法律文书顺利执行奠定基础。针对诉后执行困难的案件,积极引入保险公司执行保险救助和人大代表专项基金救助,2018年以来为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87.8万元。
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裁判能否得到及时履行,权益是否能兑现。因此做好执源治理,就是要切实将当事人的担心转化为工作的落脚点,以“如我在诉”意识,做好执行工作,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在法院“程序空转”,真正为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福清法院宏路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以能动司法理念深入推进“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源头上优化执行难题,助推道交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