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庭所联动”高效调解 诉前快结侵权纠纷
作者:福清法院  发布时间:2024-08-01 09:10: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三山法庭与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三山市监所(以下简称三山市监所)首次诉前联合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侵权责任纠纷。

阮某系一名剧团演员。2023年9月17日,阮某前往三山某美发店内进行头发护理和染烫。在烫发过程中,理发师将阮某头顶的头发烫断,造成部分头皮裸露,此事故影响到了阮某的工作。此后,阮某多次与美发店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阮某向福清市人民法院三山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该美发店赔偿阮某购买假发的费用8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2000元。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考虑到该纠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为加强诉源治理,尽快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三山法庭在立案前与三山市监所就该纠纷进行对接沟通,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三山法庭干警、三山市监所工作人员与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并结合法律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美发店自愿赔偿阮某4500元的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三山法庭当天作出民事裁决,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至此,该纠纷在三山法庭与三山市监所的联动协作下成功化解。

“庭所联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之举。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共绘玉融基层社会治理好“枫”景!


 
责任编辑:福清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99号 (万达广场东侧) 联系电话:0591-85160019(立案庭)0591-85222917(综合办)0591-85250477(督查室) 传真:0591-85878169